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办发〔2012〕11号)精神,设立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为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只要职能为:
1、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4、负责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5、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6、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协调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7、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协调、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9、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承担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责任,规范全区维汉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承办有关材料的维文翻译工作。
11、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2年10月16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编发〔2012〕115号),设立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区人民政府领导行政编制5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区人民政府领导5名,办公室机关行政人员10名(其中领导2名)。为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法制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在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对党绝对忠诚”等专项教育学习活动,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一年来,共召开常务会会议33次,区政府各项业务会议25次,开展大型活动10次,开展走访考察调研20次,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8次,应急响应11次,迎接上级部门及区人大、政协检查、视察等工作44次,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地方调研视察多次,顺利完成了区政府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6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1.06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3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61.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1.06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3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0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06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4.06万元,占98.94%;项目支出6.99万元,占1.05%;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661.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42万元,占 9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4万元,占 8.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3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相关单位人员。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 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下降83.11%。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为购置公车。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49.69万元。其中办公费6.11万元,印刷费106.93万元,邮电费11.79万元,差旅费14.58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专用材料费44.43万元,劳务费35.31万元,委托业务费117.49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福利费2.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18.36万元。其中货物实际采购金额为10.36万元,工程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服务实际采购金额为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