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机构设置:白碱滩区工商局为白碱滩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注册登记科、综合监督管理科、法规(监察)室、市场经济检查队、办公室5个科室。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出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开办各类交易市场及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管理。
6、组织监督经纪人、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负责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领导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2、承办白碱滩区政府、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及所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编办字〔2003〕144号),白碱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2016年实有在编人数23人,其中局领导3人,一般干部20人;聘用人员1人,共计2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适应市场监管的新要求,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全年业务培训不少于12次,鼓励干部自学,使全体干部做到业务互通,能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
2、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一套规范、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措施,坚持用制度管人;
3、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4、深入推进餐饮经营户量化分级管理,有效落实监管措施。
5、全年对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抽检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
6、每季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次,营造安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7、全年开展两次对无照无证经营食品药品的联合执法行动。
8、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深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工作。
9、全力做好“三非”专项整治,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店堂公约公示,宣讲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思想素质,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对外来办照人员一律要求提交居住证并造册登记。
10、定期对“店店联防”队伍进行指导检查,确保经营环境安全有序。开展平安店铺创建及宣传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11、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力度,建立打传防传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83.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3.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83.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3.2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24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45万元,占0.0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93万元,占84.68%;项目支出89.31万元,占15.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83.24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78万元,占8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万元,占1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44万元,支出决算为58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的27.47%,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2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0.3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占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占1.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油料费和车辆维修费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2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差旅费7.86万元,培训费0.84万元,接待费0.07万元,专用材料费0.13万元,劳务费0.02万元,工会经费3.31万元,福利费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无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