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 (AQI)为64, (II级) 良 ,首要污染物为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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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决算公开2016
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

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办发〔2012〕11号)精神,设立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兽医局〔以下简称区农林水牧局(兽医局)〕,区农林水牧局、兽医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具体职能如下:

(一)农林水牧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水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归口法律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2.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及农业产业化发展。

3.研究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及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各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收集并发布各产业产品及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信息;对“三品一标”进行审核、申报;做好农业、林业、畜牧业及农牧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农业、林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农业、林业、畜牧业实用科技的推广工作,提高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指导造林绿化、荒漠林、次生林的恢复发展;依法加强对林地、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指导防沙治沙工作。

6.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林政、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及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开发项目的论证、申报、资金批配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调查评价;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8.负责指导水政监察、渔政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水事纠纷。

9.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水土保持规划。

10.组织、协调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对河湖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11.承担防治牲畜疫病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经销资格审核、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等核发工作。

13.负责辖区内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畜禽的防疫监督、防疫行政处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工作。

14.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兽医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工作。

16.负责组织和管理农业科技、农民科学素质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科技、教育(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

17.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责

白碱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区畜牧兽医站牌子,隶属于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按期完成动物的强制性免疫工作任务。

2.按规定完成辖区内的动物疫情管理和疫情上报工作。

3.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和各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各肉食品经营市场的检疫、监督、执法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管理,出具相关证明。

5.组织辖区牲畜品种改良技术服务、品种选育等工作,协助提供改良用冻精及改良器械等。

6.组织做好辖区动物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检验和监测工作。

7.负责辖区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畜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8.负责辖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9.负责辖区内兽医、防疫员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0.依法对辖区动物饲养、屠宰、交易及动物产品加工场(点)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发证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白党办发〔2016〕32号)、《关于白碱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48号)农林水牧局核定编制总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制9人;目前农林水牧局在编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5人,参公编7人,转岗教师2名,其中科级领导3人。

(一)行政机构及编制

农林水牧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水务办、农林草原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科员2名。

(二)挂靠事业单位及编制

白碱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区畜牧兽医站牌子,隶属于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参公编制9名,其中:所长由农林水牧局副局长兼任,目前在编7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辖区动物畜禽重大疫病强制免疫37.76万头(只/羽)次,采样送检3330组份。

2.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79万头(只/羽),屠宰检疫15.2万头(只/羽),对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场所执法检查556次。

3.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全年完成果蔬检测1.59万份,“瘦肉精”检测采样1055份。

4.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向玉米种植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3.6万元,发放补贴资金共计11.98万元,进行农机安全检查22次。

5. 做好公益林管护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公益林保护宣传工作,共计发放宣传单2300份,安装防火宣传牌35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牌6块。

6.做好防护林管护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情况支付进度款。

7. 做好草原安全监管工作,劝阻非法采挖草原野生药材150人,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8.做好白碱滩生态水库安全巡护工作,有序推进水库安全隐患除险加固项目。

9. 做好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及补偿费征收工作。一是完成7个项目的水保评审工作,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72万元。

10. 做好辖区水域的水质监测和非法捕捞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水政执法巡查32人次。

11. 加强洪水灾害防御工作,修订完善防洪规划,目前已完成B段400米防洪堤(渠)建设工作,投入资金200万元。

12.完成《畜牧业规划》、《动物防疫规划》及《畜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

13. 继续推进种羊胚胎移植项目、林下养殖项目,2016年计划完成胚胎移植手术600只。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80.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5.4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5.0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38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43.3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13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48.66万元、43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等项目、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07万元,占98.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35万元,占 1.01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4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9万元,占9.88%;项目支出2111.65万元,占90.1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308.4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25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等项目、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5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等项目、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占1.32%;农林水支出2277.48万元,占98.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等项目、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占18.7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哈萨克斯坦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增长下降10.25 %。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外事商务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支出18.7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7.7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专用材料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9.3万元,其中:货物4.3万元,服务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实际支出27.5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4万元,服务支出2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白碱滩区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跟踪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按《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白党办发〔2016〕32号)、《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办发〔2012〕11号)、《关于白碱滩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42号)规定,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现有行政编制6个、参公编制17个,其中科级领导3名,根据白碱滩区政权机构改革方案,现组建以上部门为白碱滩区农林水牧,为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的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内设6个职能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办兽医局)、农产品监测站、农林草原办、水务人工增雨办、绿化委员会。现有正式职工2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转岗教师4人。
(二)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水利、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水利、绿化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归口法律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2、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及农业产业化发展。
3、研究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及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各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收集并发布各产业产品及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信息;对“三品一标”进行审核、申报;做好农业、林业、畜牧业及农牧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农业、林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农业、林业、畜牧业实用科技的推广工作,提高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指导造林绿化、荒漠林、次生林的恢复发展;依法加强对林地、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指导防沙治沙工作。
6、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林政、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及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开发项目的论证、申报、资金批配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调查评价;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8、负责指导水政监察、渔政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水事纠纷。
9、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水土保持规划。
10、组织、协调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对河湖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负责全区人工增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兽医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诊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承担防治牲畜疫病的行政管理及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畜禽的防疫监督、防疫行政处理和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经销资格审核、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等核发工作。
13、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和管理农业科技、农民科学素质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科技、教育(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
1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本区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区财政批复农林水牧局预算资金64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2万元,项目支出6147.26万元。项目支出详见下表:
白碱滩区农林水牧局2017年预算资金项目支出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上级结转           (万元) 预算依据
  合计 区级资金 
1 城区绿化管护综合工作 1,200.00 1,200.00 0.00 合同招标价
2 绿化养护费(石化园区) 316.00 316.00 0.00 合同招标价
3 流浪犬收容管理费 5.00 5.00 0.00 合同价
4 农产品检测专项经费(经常性) 10.00 10.00 0.00 包括采样费、试剂采购费
5 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公经费 3.00 3.00 0.00 房屋租赁费
6 奶牛标准化 16.00 0.00 16.00 上级拨付项目资金
7 草原工作(经常性) 3.24 0.00 3.24 上级专项资金
8 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 352.00 211.53 140.475 区级资金为合同价,其余为项目资金
9 动物无害化处理 86.60 78.8711 7.7289 合同价
10 生态效益 57.13 0.00 57.13 上级专项资金
11 林业管护 1.00 0.00 1.00 上级专项资金
12 林业管护综合工作 1,599.29 1584.425 14.865 合同招标价
13 林业管护抚育 13.50 0.00 13.50 上级专项资金
14 林业管护(经常性) 0.50 0.00 0.50 上级专项资金
15 水库及供水系统管护维修及绿
化水费 484.00 484.00 0.00 合同招标价
16 防护林管护 1,000.00 1,000.00 0 区财政用于偿还2016年银行融资
17 城区绿化管护 1,000.00 1,000.00 0
合计 6,147.26 5,892.82 254.44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区农林水牧局列入区“学、转、促”督办项目及区级重点项目有润禾村产业升级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沙漠公园生态恢复项目、稳步推进设施企业市场化运行管理、促进白碱滩区林牧生态研究院科研成果市场化转化、农用水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农业安全监管工作等7项工作;局内重点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绿化品质提升工作。
三、科技资金预算编制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规范化的预算编制机制
由局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严格编制预算,列支预算资金各项目内容和经费,由副局长把关审核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讨论。局长作为预算执行进度总负责人,统筹、完善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做到填报的单位性质、编制类型、编制数等与批准的文件规定一致,填报表格类型与部门、单位性质相一致,提供的预算基础信息软件数据与报送的纸质基础报表数据相一致,项目支出预算编报合理、细致,预算金额的申报有详细说明。
(二)严格审核预算编制测算依据
区农林水牧局在编制预算时根据《关于编制白碱滩区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白财发〔2016〕88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预算资金测算依据,确保各项预算数据准确详实。具体预算项目中,按照招标合同价进行测算的项目有城区绿化管护综合、绿化养护费(高新区)、林业管护综合、水库及供水系统管护共计4个项目3584.42万元;根据职能开展的经常性工作为农产品检测专项经费、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公经费共计2个项目13万元;依据区政府安排按照签订合同价格测算的项目有流浪犬收容管理、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动物无害化处理共计3个项目295.40万元;上级拨付结转的农林牧专项资金9个项目254.44万元;区财政偿还2016年银行融资项目防护林管护、城区绿化管护共计2个项目2000万元。
(三)领导把脉保障预算资金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我局通过多次审核把关确定预算编制项目及预算金额,及时将局内确定的预算编制向主管区领导请示汇报,在资金预算编制程序最后一关,及时向区领导汇报重点工作,并由分管区领导进行审核,站在全区经济发展的角度,使预算资金更切合实际需求,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效能。
(四)预算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我局将预算资金项目结合2017年工作计划进行分解,制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明确预算管理的目标、要求和责任,并将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工作人员在梳理工作任务的同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梳理,根据预算按项目、按季度和月份进行分解,合理安排年度内各项预算指标在各个季度和各个月份的平衡和实施,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基本经费按月序时进行,项目经费做到按序时进度进行,预算执行率达95%以上。
四、科技资金执行的主要措施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等各项规定,区农林水牧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各类资金,强化制度约束力,主要采取的自检自查措施如下:
(一)有无违反预算项目管理规定,以虚报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调整预算的行为。
(二)有无违反预算资金使用方面的规定,擅自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预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提前向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付款,造成当年虚列项目支出等行为。
(三)有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处置预算项目资金所形成国有资产的行为,以及管理措施松弛、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财产丢失问题。
(四)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的规定,在预算项目中使用市财政性资金违规进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行为。
(五)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的行为。
(六)有无违反国家有关会计、发票、税收方面法规,造成核算失真、决算不实、原始凭证非法和少缴国家税款的行为。   
(七)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提高效益的原则,有无项目资金结余过多,长期闲置,项目投入使用后未达到预期效果,资产购置过量,造成浪费和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2016年预算批复不足额,2016年的水务、林业及绿化管护合同金额共计1026万元未支付。
(二)2017年预算资金编制是按照签订的合同招标价进行编制的,但批复预算资金与签订的合同金额差额达30%左右。

(五)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度白碱滩区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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