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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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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决算公开2016
白碱滩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白碱滩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拉玛依〔2007〕6号)精神,设置白碱滩区信访局,挂党委信访局牌子。白碱滩区信访局(党委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工作机构。机构规格为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检查、指导辖区的信访工作。

2、受理群众来信访来电反映的问题、批评和建议、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转、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处理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处理信访问题。

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4、研穷、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穷、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维护正常的信访铁序和信访者的民主权利;组织辖区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

6、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该井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信访局(党委信访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改办发〔2007〕89号)规定,白碱滩区信访局(党委信访局)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综合干事1名。实有人员:副局长1名,分流教师1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创新举措,对症施治,推动“案结事了”工作发展。

2016年,白碱滩区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件472人次,其中集体访17件239人次。受理率、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区领导接访43件91人次,信访答复率100%。受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747件,共办结747件,办结率达100%化解率达100%。

(二)高度关注“三访”问题,努力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为全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严把信访程序关,突出五抓保稳定。

(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促规范。1、一岗双责制。各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稳定工作。2、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等紧密挂钩。3、领导干部下访制。为提高办案效果,及时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上访量,我们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主动下访调处。4、区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综合案件,分别由区领导包案负责,组织专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认真妥善处理,做到不推不拖,限时结案结访,避免越级上访。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5.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 35.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5.02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02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5.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万元,占 8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9万元,占 1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3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务接待频次下降明显,公务接待更加规范,每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未出现超标准接待现象,而且诸多费用都由来访单位通过差旅费自行解决,我局不再另行安排食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相关单位人员。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万元,其中:办公费0.28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差旅费1.2万元,培训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17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0.0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00万元,工程采购0.00万元,服务采购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度白碱滩区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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