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 (AQI)为64, (II级) 良 ,首要污染物为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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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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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   决算公开2016
白碱滩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994年1月,白碱滩区召开首次党员代表大会,成立中共白碱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纪委办公室,负责区直系统纪律检查工作。

2007年,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委字〔2007〕6号)文件,设置中共白碱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白碱滩区监察局,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2016年5月12日,中共白碱滩区委办公室、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共白碱滩区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白党办发〔2016〕18号)。设立中共白碱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白碱滩区监察审计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审计局合署办公。

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负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研究和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区属单位及部门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配套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党内巡察工作;对区委所管领导干部和属地化管理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区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对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并指导区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廉政(洁)文化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研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区财政本级及所属部门、政府投资、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监察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向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白碱滩区委办公室、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共白碱滩区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白党办发〔2016〕18号)文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审计局机关共有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为7名,参公编制5名。领导职数方面部门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下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党风政风审计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截止2017年8月,部门实有在编人数9名,空编3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纪委受理信访举报32件,立案7件,结案7件,处分9人。其中,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问责1人。

(一)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推进白碱滩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6年,区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 一年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7次。分别于半年和年底对区属7个党工委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四套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领域,均制定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量化指标和问责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开列责任清单,督促基层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工委督促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0份。全区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搭建“平台”抓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政从政思想基础

搭建“学习平台”,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74部党内法规制度汇编下发至区属各单位、部门。向各单位发送廉政书籍、光碟、课件3000余册;搭建“宣讲平台”,纪检干部深入基层各单位开展党纪党规解读2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00余人次。建成白碱滩区首个廉政教育基地,5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搭建“测试平台”,开展党纪党规“每月一测”活动,参加测试党员干部近5000余人次,实现全年党员测试全覆盖;搭建“培训平台”,把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对新任公务员、关键岗位人员培训62人次。组织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测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16人次。通过 “四个平台”,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

(三)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厉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集中督查38次,暗访18次;对7个基层单位的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围绕元旦、春节、肉孜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5场次,明查暗访22次,查处问题5个,给予诫勉谈话4人次;对区属近1800名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进行摸底筛查,对5名工作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行为纠偏。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57.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7.56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将部分与纪检监察职能无关的工作移交其他部门,并压缩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预算与支出均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万元,占96.14%;项目支出6.09万元,占3.8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57.5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分与纪检监察职能无关的工作移交其他部门,压缩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财政拨款与支出均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分与纪检监察职能无关的工作移交其他部门,并压缩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17万元,占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占1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执行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新增职业年金、养老金支出。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下降10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万元,其中:办公费0.74万元,邮电费2.02万元,差旅费2.67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度白碱滩区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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