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白碱滩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11月,于2007年更名为白碱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白碱滩区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机构1个。
部门职能如下:
1、负责全区计生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全区计生统计质量管理,对基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抓好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抽样调查工作,对调查资料进行客观、公正的汇总分。
3、制订年度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工作和活动计划,拟定实施意见。
4、普及计划生育以及生殖保健的基础知识,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
5、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和指导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开展工作;指导基层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
6、药具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避孕药具工作计划;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分配计划、统计报表,并做到准确按时上报。
7、负责全区基层避孕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对各级药具管理人员随访工作进行检查,收集整理存在问题和育龄群众的需求调查报告。
8、负责避孕药具科普知识的宣传及推广新型避孕药具工作;负责药具应用的随访工作,及时掌握随访情况,收集避孕药具使用效果的信息,及时处置副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9、做好药具库房管理工作。维护库房各种设备,保证药具质量;负责本区的避孕药具的质量监测工作,做到按照药具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药具严禁入库。
10、负责协会干部和骨干及会员的培训。
11、组织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
12、组织协会志愿者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室等阵地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咨询、生殖保健咨询、生殖保健等服务。
1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落实执法责任制,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14、做好计划生育干部政策法规知识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15、检查、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16、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17、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18、负责指导本区各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9、负责与外省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
20、协助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孕检”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白碱滩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改办发〔2007〕100号)文件规定,白碱滩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干事1名,2016年实际在岗人员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指导社区中心针对生育二孩的高龄夫妇,加强出生缺陷的预防干预,今年组织135对群众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年辖区出生371人,出生率6.77‰,死亡142人,死亡率2.59‰,自然增长率4.18‰,人口政策符合率98.38%。荣获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
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制度稳步实施。认真执行贯彻人口计生工作政策,确保各项优先优惠措施惠及广大计生家庭。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我区共兑现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526人,263万元(企事业单位投入231万元,区政府投入32万元);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49人发放扶助金18.3120万元(区财政投入3.6624万元)。对流动人口、无业居民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并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人员进行奖励0.2469元。职工群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生育费用全部纳入生育保险。
3、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牵头成立违法生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通过辖区群众举报、社区入户摸底、社区、街道、人口计生委互通信息等方式,查清查实违法生育事实,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职工违法生育的由单位给予纪律处分,征收过程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今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7例。
4、健康教育、生育文化宣传扎实开展。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组织医护人员走进校园、企业和社区,开展多场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95场次,政策培训72期,接受健康咨询12000余人次,举办义诊、咨询和科普宣传活动22次,发放宣传单18000余份。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6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69.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5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加4.86万元,支出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取家庭奖励金的人数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6万元,占82.24 %;项目支出30.10万元,占17.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69.5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7万元、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取家庭奖励金的人数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取家庭奖励金的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万元,占6.7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03万元,占9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家庭奖励金的人数增加,增加职业年金和机关养老金。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的0.00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的0.00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占0.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下降 0.27 %。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万元,其中:办公费0.47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1.31万元,公务接待0.01万元,专用材料费2.61万元,委托业务费9.43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五)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