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的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门,直属于区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机构。1993年6月,成立白碱滩区劳动人事局,2003年10月,更名为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10月,区政府根据其职能将其划分为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3月,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将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合署办公,单位名称仍为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0月,更名为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管理和宏观控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录(聘)用、奖惩、任免、行政调配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评聘的审核推荐、培训工作;负责工资的调整、变动、报批及福利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等得贯彻实施;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查处本辖区违法案件,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工作职能,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分别为:人事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办公室和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办公室。2003年2月28日,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机编办函13号文件《关于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函》,明确白碱滩区人民政府设置17个工作部门,其中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7月,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改革办公室下达三定方案,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及编制重新进行了调整。2008年2月,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改革办公室下达38号文件《关于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白碱滩区劳动监察大队、白碱滩区退休管理站、白碱滩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机构规格都相当于副科级,经费形式实行全额预算。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编发〔2012〕124号),人员编制:白碱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人事干事2名、工资福利干事2名、劳动保障干事2名,目前实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人事干事2名、工资福利干事2名、劳动和社会保障干事1名。
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目前实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主任1名为兼职。
白碱滩区劳动监察大队事业编制3名,其中:队长1名,实有工作人员2名,其中队长1名。
白碱滩区退休管理站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实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白碱滩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有工作人员6名。
白碱滩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编制3名,其中:院长1名,现有工作人员2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就业和职业培训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末,全区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649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8%;其中女性361人,少数民族18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人;城镇登记失业287人,其中女性189人,少数民族152人,就业困难人员7人。新增创业42人,带动就业65人。
组织三期创业培训、一期保安员培训、三期大学生就业指导,共来自辖区260名未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 畅通信息渠道,转变就业观念。一是通过政府综合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招聘信息、各类培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82条。二是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宣传市区两级优惠政策,学员之间还分享了自己在就业、择业中遇到的问题。
(2) 开展就业专项活动,促进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为我区未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先后举办大小招聘会12场,其中与克区合作组织3场,成功推荐101人实现就业。10月25日,还与克区就业局共同举办了全市地方企业招录工作,共24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336个。
(3) 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审批、使用流程,加大对申请补贴企业及个人的审核力度,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截止目前审核通过28家辖区企业就业补贴473万元,33人的房屋租金补贴101万元,6人创业成功扶持奖励2.4万元,21人的跨区就业补贴6.9万元。目前正在网上公示,如无异议下周进行兑现。先后审核通过辖区37名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357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在创业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
(4) 了解企业需求,夯实就业基础。组先后走访沃森环保、新油国际、西部明珠、城投等36家企业。每到一家,都详细询问企业发展思路,生产经营现状,用工需求以及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鼓励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立足市场挖潜增效,最终累计发掘有效就业岗位386个。
(5) 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为重点。组织街道、社区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认定援助对象。定期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和政策落实的“四送一落实”活动。截止10月底,帮助3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3人领取了就业援助金并自主创业。
(6) 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促就业工作。目前已完成高校毕业生报道登记、实名录入、就业指导和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我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报到195人,已就业76人,就业见习 11人,实训22人。11月份将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发布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信息,通过见习促进就业。
2.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工作
目前,白碱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有在编人员3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2人,研究生1人,均为法学专业毕业,平均年龄36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明显提升。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
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次与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职工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每天咨询、来访人员较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本年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提供咨询104次,143人次。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
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共收到劳动仲裁申请29件,其中受理案件23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的案件中主要包括以下争议类型:拖欠工资争议11件,解除劳动合同争议5件,工伤赔偿争议4件,确认劳动关系争议2件,非工亡赔偿劳动争议1件。经调解撤回仲裁申请9件,仲裁调解成功并出具仲裁调解书7件,仲裁裁决2件,移送法院处理3件,尚未处理完毕的2件。
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截至目前,本院今年共调解成功案件16件,调解成功率为69.6%。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于今年8月11和12号派两名工作人员赴乌鲁木齐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仲裁员培训并取证,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同时,积极参加工伤、监察等相关业务培训,做到全方面发展。
(5)做好仲裁案件整理归档工作
为确保案卷归档的规范化,仲裁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案卷归档制度,加强案卷保管工作。在整理档案的过程当中,仲裁员将案件档案按照时间先后、案件种类整理,以便将来能够方便审查和查阅。
在档案整理过程当中,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及时归档、注重效率。认真整理分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准确。二是规范整理方法,注重档案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档案整理规定,做到分类科学、排列有序、保管期限确定准确、档号编制规范。
同时,积极、及时录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做到及时、准确。
3.社会保障工作
(1)全面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98人,养老保险新增1466人,失业保险参保9504人,失业保险新增1472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4996人,职工医疗保险新增691人,工伤保险参保18985人,工伤保险新增2057人,生育保险参保10455人,生育保险新增1475人,均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顺利完成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今年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863万元,失业保险收入440万元,医疗保险收入2634万元,工伤保险190万元,生育保险85.8万元,进城务工人员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收入8.5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收入46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收入325.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24.84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收入3572.9万元,合计收入12605.2万元。
(3)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各项保险待遇支出准确合法
共支付1602.3万元,其中生育284.2万元,工伤394.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40.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70.6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133.3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支出39.42万元,失业保险支出82.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57.08元。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参保情况
区社保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准确及时发放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与区教育部门联系进行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征缴和银行代扣方式进行缴费,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截至10月,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272人,完成目标任务75.2%。
(5)顺利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为保障我区城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发展,我区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政策宣传,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9人,其中缴费68人,享受待遇91人。
(6)完成机关养老保险清算工作
进行机关养老保险清算工作,组织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清算工作培训。白碱滩区完成了84家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其中在职人员3051人,退休人员822人。
(7)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是社会保障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参保职工、群众和各类劳动者特别关心的事情,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经办程序,确保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全年共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48人次,
(8)协助认证,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积极协助做好在我区居住的异地离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及异地居住医疗待遇的资格认证,保证按时足额享受社保待遇,今年协助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150人次,异地居住医疗保险待遇认证6人次。
(9)范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局的要求,向档案局整理移交自2015年社保业务档案及2014年财务档案,共整理业务档案68卷,财务档案118卷。
(10)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覆盖工作
随着我市持卡就医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使更多的参保人能尽快享受到持卡就医带来的便利,我局在集中核对参保单位职工信息的同时,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依托社区资源做好全区社保卡的信息采集核对工作,2016年发放社会保障卡612张。
(11)协助社保补贴审核
协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做好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工作,共计审核企业6家,83人次。
(12)加大监察稽核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多次与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联合执法,针对辖区参保企业进行实地稽核,通过核查财务、工资报表、检查社保缴费凭证等措施,落实用人单位对其用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书面稽核企业40家,实地稽核企业5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1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1.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7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417.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13.6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7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8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2.32万元,占98.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41万元,占1.66%。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72万元,占37.56%;项目支出1506.87万元,占62.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342.3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4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04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4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6.72万元,占73.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6万元,占2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3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4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下降64%。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整改已填写完毕。机关运行费支出398.51万元,其中:办公费3.82万元,邮电费2.93万元,物业管理费41.71万元,差旅费4.64万元,维修护费3.28万元,培训费5.88万元,公务接待0.14万元,专用材料费42.25万元,劳务费19.79万元,委托业务费263.91万元,工会经费1.61万元。福利费2.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