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999年 2月24日,白碱滩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挂靠区民政局。2000年5月按照克机编办发〔1999〕14号文件精神,白碱滩区残疾人联合会正式成立。
区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
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挥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区残联由区人民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管理和指导有关领域的工作。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07年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克机改办发〔2007〕87号),具体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如下:
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参公)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理事长 1名,综合干事1名(兼维权和组联工作),劳动就业干事1名(兼教育扶贫、宣传文体工作)。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就业培训工作
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43人;完成残疾人就业6人;收缴残疾人保障金289万元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重点工作
1. 康复工作
为58名残疾人配发了163件辅助器具。按照市残联要求发放助视器163件;完成助听器验配15人;对装配人工耳蜗的残疾儿童家庭赠送了价值1800元的全年人工耳蜗电池;发放0-14岁残疾儿童补贴20人7200元;发放听力言语短信补贴93人11160元;
发放康复训练补贴7.8万元。为贫困精神病免费服药12人发放免费服药资金0.8万元,为住院补贴2人发放资金0.8万元,两项合计1.6万元。
(三)日常工作
1.发放无业残疾人生活费发放:审核发放全年无业残疾人生活费,共计发放130人次33.65万元。
2.无业残疾人暖气费、物业费补贴: 完成无业残疾人暖气费、物业费补贴发放40人79650元。
3. 重度残疾人年度慰问金审核发放34人21480元。
4.指导街道、社区工作: 全年对两个街道和十六个社区残协人员进行业务工作指导和政策解读,召开了区残联2016年业务工作会。
5.残疾评定工作: 完成第四个季度残疾评定工作,申请共计43人,符合评定要求32人。
6.宣传文体活动: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爱耳日、助残日活动、残疾人读书大讲堂等宣传文体工作。
7.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摸底工作,共计7户。
8.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78人20280元。发放残疾人汽车驾驶培训补贴2人3240元。
9.法制宣传:法制宣传讲座2期,参加人数110人。
10.统计工作: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系统,完成快报、年报和部分台账的录入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8.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8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20.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08.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3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5.9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5.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经费。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万元,占41.87%;项目支出117.9万元,占58.1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08.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8.67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到位晚,第二年才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万元,占98.67%;其他支出2.7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下半年拨款增加,补贴发放增加。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廉政办公要求,减少了因公出境和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万元,其中:办公费0.48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差旅费1.03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专用材料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