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2年10月16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编发〔2012〕119号),设立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本区科技进步工作的措施、办法。
2、组织实施“科技兴区”战略,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和科技事业发展。
3、负责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及科技进步考核等方面工作;负责科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归口管理全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其他科技专项资金,负责专项经费的安排和动态管理,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5、负责全区技术市场、民营科技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技术市场、民营科技企业的归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贸易活动;负责协调管理全区的科技信息、科技咨询、技术中介、技术服务等工作。
7、负责实施科技素质工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开展科技人员培训、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8、负责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研究,制定规划、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全区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工作。
9、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实务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请专利。
10、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执法检查和专利纠纷行政调处工作;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1、组织全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信息报导工作;负责科学技术保密、科技信息动态、科技统计等工作。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编发〔2012〕119号),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与区科协合署办公。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白碱滩区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全区科技、知识产权、科普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项目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普及与综合事务管理3个工作岗位。区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5名。目前在岗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升级国家高新区工作
从园区及政府各部门抽调了7名人员组成“升级国家高新区创建资料小组”升级工作小组,启动升级各项资料准备、审核、汇总等工作。于2月底分别前往石河子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高新区学习借鉴经验,3月完成了高新区企业高新技术培训,4月邀请中科院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会武及长城所专家来克拉玛依培训交流。完成了园区两个发展规划和请示等重要文件,于8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克拉玛依高新区为自治区高新区。按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要求,再次对升级资料进行完善修改,在市领导的带领下,多次到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和科技厅沟通及汇报。于10月11日,参加了升级克拉玛依高薪区工作协调会,牵头筹备迎接国家科技部检查工作。
——创新中心工作
4月成立了“昆仑卓越创新基金”(已完成首期募资6000万)、克拉玛依市先进能源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并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达成共建中试基地、创新实验室合作协议。“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中试基地”,“先进能源化工及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克拉玛依中心”一个中试基地和两大中心揭牌成立,完成“公司+基金+基地+实验室”的创新体系构想。
科研单位、运营单位均已开始具体的对接工作;昆仑卓越基金正式成立,初期由13个投资单位与个人募集资金5900万元,基金分三批入资,现有640万元到账;中试项目初期进展顺利,已开展重油加氢项目、特种油品生产项目、多相流检测项目。重油加氢项目已成立先能科创重油加氢公司,并已完成项目可研、选址、设备招标等工作。特种油品生产项目公司股东架构已经完成,项目设计已招标完成。其他国际合作项目也在积极运作中。三个项目的国家重点专项申报工作在筹备中。
——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对《白碱滩区科技申报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汇编成册。2015年度科教兴区大会上对科技进步先进企业10家,科教拔尖人才14名,科技优秀新产品8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科研开发人才4名,科技突出贡献人才6名,十佳明星企业10个,十佳光彩之星10名,守合同中信用企业9家,财政突出贡献奖5家进行表彰奖励,共计奖励金额77万;发放白碱滩区“2014年度、2015年度白碱滩区科研开发人才”2016年上半年政府津贴,共计28800元。
开展了2016年度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拨付科技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共计38.25万元。完成2016年度科技强警项目和教育课题项目的受理、拨付工作,总计30万元;完成2016年科技申报补助和专利资助奖励申报、审批工作,资助及奖励金额为65.931万元;完成“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调研工作,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第一笔50万元支持经费,“科技富民强县”项目通过中期评估,获得自治区科技厅两笔共计95万元支持经费;拨付了1家重点创新企业50万补助及2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各20万元补助。
截至目前,走访指导40家企业和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对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家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邀请北京三聚环保针对油田气脱硫净化、低品位天然气综合利用以及超稠油改质降粘技术”进行了交流座谈;邀请北京石油大学张校长一行就校企、政企合作交流座谈。
7月25日,组织中国仪器仪表协会、克拉玛依石化工业园区(白碱滩区)共同举办“2016年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分析检测技术与仪器交流会”;9月6日,举办 “克拉玛依企业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研修班”。
——知识产权工作:
按时完成“3.15”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4.26”知识产权日活动;完成2次专利执法检查,并完成专利案卷的检索、完善和存档;完成了“稠油加氢”知识产权评议项目,于2017年3月完成。7月19日,在乌鲁木齐举办 “克拉玛依2016年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实务培训班”,高新区20余家企业33人参加了培训。高新区近100家企业加入自治区知识产权平台。
——科普工作:
完成2016年科普项目审批、下达工作,下达科普项目137项,共拨付项目资金178007元;组织北盛社区、三创业建设管委会申报市级“科普惠民”社区,获得上级奖补资金4万元;组织辖区学校参加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获得自治区模拟遥控飞行教育竞赛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6个,获得机器人FLL工程挑战赛(小学组)三等奖1个,机器人竞赛创意项目二等奖1个,机器人足球比赛(小学组)三等奖1个,两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出动科普大篷车5次;组织开展了“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获得全国科普示范县及自治区科普示范县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52.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1.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71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052.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48.2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89.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2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0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4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7万元,占6.00%;项目支出1,941.05万元,占94.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045.2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027.70万元,占99.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占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占0.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 科普大篷车的油料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汇报国家高新区汇报餐费。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 个、来宾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下降9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下降96.00%。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压缩资金、厉行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1.83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5.44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专用材料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福利费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65.76万元。其中货物实际采购金额为35.67万元,工程实际采购金额为0.00万元,服务实际采购金额为30.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