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2008年1月24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白碱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39号),明确了白碱滩区政府小车队编制总数为36名,其中,副科级领导1名,现有编制内工作人员21人。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车队队长办公室、调度办公室、车队核算办公室。
主要职能:
1、 按照白碱滩区《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的调度、使用、管理和保养,保证日常及接待等方面的用车。
2、建立健全车队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及时组织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开展经常性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带领车队人员遵守国家法规,严格遵守执行队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搞好车队自身建设。
4、抓好安全行车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安全工作和交通管理部门对安全行车及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及时办理车辆各种费用的缴纳工作,负责车队车辆和人员各种费用的审核。
6、负责车队维修、保养、汽车配件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节约开支。
7、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种业务,包括车辆年审、保险、驾驶员出差补贴等。
8、统计车辆用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做好每月油耗的结算工作。
9、负责车队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情况。
10、车队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识。
11、做好汽车修理材料的采购、使用、保管工作,确保车辆维修材料供给的前提下,避免浪费现象。
12、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况良好;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期做好车辆年检年审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13、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1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淘汰、更新车辆的建议;
1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白碱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39号)文件,白碱滩区政府小车队核定事业编制36名(含工勤岗28名),目前车队总人数为27人,在编人员21人,其中,队长1人(副科级干部),调度1人,统计1人,司机18人,劳务派遣6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条 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及防范措施。
第二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本月的安全运行工作。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故隐患及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 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及消防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条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识。
第五条、抓好安全行车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安全工作和交通管理部门对安全行车及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及时办理车辆各种费用的缴纳工作。负责车队车辆和人员各种费用的审核。
第七条、负责车队维修、保养、汽车配件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节约开支。定期做好车辆年检年审工作,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八条、统计车辆用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做好每月油耗的结算工作。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全车队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及时组织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开展经常性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16年度车队全年安全行驶里程数达52.6478万公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7万(车辆油料、维修及保养、保险、行车费、差旅费等其他支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28.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8.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28.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8.31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2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3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3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628.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9万元,占87.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2万元,占13.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7.40万元,支出决算为6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9.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单车核算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44万元。主要用于: 车辆的维修费、油料费等相关经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下降4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单车核算控制各项费用,未购置新车。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8.07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7.75万元,租赁费7.41万元,培训费0.16万元,专用材料费1.99万元,专用燃料费58.92万元,劳务费27.31万元,委托业务费3.04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福利费3.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共3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