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 部门机构设置
白碱滩区环境保护局是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局两级管理。区环保局于20O3年4月成立,与区建设局合署办公。2004年2月单列。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办、生态创建办、环境管理办。事业单位2个,白碱滩区环境科研监测站及环境监察大队。
(二) 部门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2、组织编制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审核城区总体规划、城区改造方案中环境保护内容;
3、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4、指导辖区内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对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5、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核定、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限期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
6、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对辖区内环境目标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7、指导企业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督促和推广环境体系认证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信息管理工作;
9、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
10、 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
11、负责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12、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
13、负责污水、废气、危废、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14、负责辖区内违法案件受理及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算机构构成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机构为:综合办、生态创建办、环境管理办、白碱滩区环境科研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
二、 人员构成情况。
白碱滩区环境保护局含行政编制5名。2009年12月成立白碱滩区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编制3名,实有3人,白碱滩区环境科研监测站,事业编制3名,实有3人。截至目前实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3人。环境监察大队实有工作人员3名,环境科研监测站实有工作人员3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年初与22家政府部门和87家重点企业签订2016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蓝天工程”,《白碱滩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报批实施,《白碱滩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的编写工作也已经完成目前正上报自治区环保厅等待评审;全面开展辖区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查处。截至目前为止共查处环境保护违法案件6起,合计罚款4.8万元;开展中高考期间夜间巡查工作,全面停办夜间施工许可证;认真落实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截止2016年前三季度已经完成辖区内31家排污企业的排污费收缴工作,共计缴纳排污费43万2千余元。广泛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重点加强了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培训。精心组织了新环境保护法宣贯培训班2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8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9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84.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4.33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金龙镇片区化至白碱滩区管理,管辖面积增大,聘请专家对于环保相关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费用增加,相关执法资金投入增加,致使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环境监察监测费用上升。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94万元,占9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7.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5万元,占57.88%;项目支出161.88万元,占42.1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84.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金龙镇片区化至白碱滩区管理,管辖面积增大,聘请专家对于环保相关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费用增加,相关执法资金投入增加,致使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环境监察监测费用上升。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1.0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金龙镇片区化至白碱滩区管理,管辖面积增大,聘请专家对于环保相关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费用增加,相关执法资金投入增加,致使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环境监察监测费用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9万元,占9.23%;节能环保支出317.64万元,占9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03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6.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技术指导专项经费需要跨年支付,2015年监理费用的尾款在2016年上半年支付。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有所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占5.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高考期间环境监测巡查工作人员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环保大练兵午餐、晚餐费用。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增长175%。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使得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0.1万元,专用材料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96.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0.3万元,工程采购0.00万元,服务采购66.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五)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