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财发【2017】3号文件《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予以公开,现就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情况、预算公开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二)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科目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白碱滩区政协机关设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工作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
2. 做好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党组会议文件、资料等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
3.负责区政协对外的协调和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4.负责文史工作,办好《政协简报》、《社情民意》。
5.负责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做好区政协网页的维护和上网信息的审查。
6.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
7.做好区政协的制度建设及督查落实工作。
8.负责机关考勤、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10.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车辆调度工作。
11.协助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科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门委员会工作科主要职责:
1.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
2.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协调、组织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
4.落实委员联系制定,定期向政协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5.组织好委员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对委员的服务。
6.协调、配合政协办公室办好《政协简报》、《社情民意》。
7.负责和政协组成单位及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与协商。
8.负责与民盟、九三学社、民革等民主党派与无党派知名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
9.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包含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等)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白碱滩区政协机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克机编发〔2010〕45号)与《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协机关领导职数的通知》(克机编发〔2013〕68号):区政协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主席或专职副主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工作人员2名。现区政协实有在编人员4名,其中:主席1名(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不占编制);副主席2名,1名副主席为专职占编,1名副主席(由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不占编制),另有1名原区政协副主席现已退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名(借调市民宗委),办公室主任空缺1名、科员空缺1名;专门委员会工作科科长1名、工作人员空缺1名。区政协现有政协委员70名,分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总预算收入为85.37万元,较上一年减少50.03万元,减幅37%。减少原因:本年部门人员减少。
四、2017年总预算支出为85.37万元
(一)基本支出54.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一年减少61.63万元,减幅53%。减少原因:本年有人员减少。
1、工资福利支出39.66万元,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慰问费、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探亲费。
(二)项目支出30.6万元,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修缮)、大型会议、专项业务五大类。较上一年增加11.6万元,增幅61%。本年有新增项目支出。
1、基本建设0万元。
2、设备购置 0万元。
3、维修(修缮)0万元。
4、大型会议5万元。
5、专项业务25.6万元。
三、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增长原因:因业务需要,增加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归口区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管理,各单位未核定。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经费预算是经费支出的上限,在预算规模内,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区实行政府购买车辆运输服务来保证部门用车需求,经费归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未核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0.73万元,较上一年减少14.53万元,减幅58%。减少原因:本年因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
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类项目:反映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物资等支出。
维修(修缮)类项目:主要是对房屋、办公活动场所或附属设施的小型修缮,以及专业化设备的日常维护。
大型会议类项目:主要是指全市性的一类会议,以及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召开的上级部门安排或委托承办的大型会议。
专项业务类项目:主要是指单位为完成某专项业务工作而安排的项目。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