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财发【2017】3号文件《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予以公开,现就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情况、预算公开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克拉玛依市第五中学地处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142号,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市属实施初中、高中教育的完全中学。1997年实施教育专业化管理后,第五中学成为由政府管理的市教育局直属中学。2009—2010学年初,与白碱滩区第十二中学中学部合校,并招收了首批疆内高中班学生,成为一所民汉合一的完全中学。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包含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等)
我校下设有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三部门;
在职人员编制为196人、现有212人;
其他人员情况:离退人员0人、劳务派遣人员29人、保安8人。学生人数:1719人。
三、2017年总预算收入为5353.68万元,比上年减少8%,减少原因压减各项经费保证教育基本支出。
四、2017年总预算支出为5353.68万元
(一)基本支出460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8.3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划归社保统一管理和发放退休工资。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3,419.17 万元,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1.77 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2.74 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慰问费、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探亲费。
(二)项目支出75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9.83%,主要原因增加了学生校服和学生伙食补助专项。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修缮)、大型会议、专项业务五大类。
1、基本建设0万元。
2、设备购置0万元。
3、维修(修缮)0万元。
4、大型会议0万元。
5、专项业务75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归口区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管理,各单位未核定。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经费预算是经费支出的上限,在预算规模内,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经费预算是经费支出的上限,在预算规模内,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37.44万元比上年减少1.89%,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政策;邮电费35.11万元,比上年减少6.22%,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差旅费5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9%,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维修费16.64万元比上年减少1.89%,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经费预算是经费支出的上限,在预算规模内,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采购学生校服费用40万,物业费120万,学生伙食补助540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余结转: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 结转下年: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