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财发【2017】3号文件《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予以公开,现就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情况、预算公开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三平路街道办事处是白碱滩区财政局的预算拨款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采用行政单位相关的会计制度、准则,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三平镇3个社区居委会,1个管委会的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其他社会事务及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街道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整合社区资源,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群防网络,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辖区管理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与管理,辖区外来人员的管理,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与管理。 社区治安管理、巡逻、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社区消防安全。 吸毒人员的帮教、戒毒、安全无毒社区创建的活动。 人民调解活动(民事纠纷调解)。 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 普法工作及法律服务工作。 其他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3.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负责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楼道卫生管理、居民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辖区内各社区的楼道卫生管理、居民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各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清理;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4.社区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对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服务;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活动;扶贫帮困服务;社会保障服务。 5.社区医疗卫生工作主要有: 协助社区医疗机构向社区延伸;建设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 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负责收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工作。 6.社区文化工作: 社区居民公民道德教育、科普、普法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街道和各社区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7.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包括辖区属地化管理单位和外来人员计生管理与服务,孕检宣传、办证等工作。 8.残疾人工作。主要是开展扶残助残、残疾人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等。 9.民政工作。主要包括低保工作、困难救助、慈善工作、双拥工作、军烈属优待服务等。 10.老龄工作和关工委工作。主要是老年人服务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1.团工委、少工委工作及工会妇联工作。主要负责共青团及青少年、妇女工作。 12.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主要负责失业人员(包括低保户)的登记、办证及培训和岗位推荐工作。 13.其他社会事务及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14.加强行政预算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禁不合理开支。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包含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等) 三平路街道办事处拟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办事处副主任3人);事业编制63名。实有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办事处副主任1人;事业编制52名。 三、2017年总预算收入为1275.93 万元,同2016年预算收入1546.96万元相比减少了271.03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了12名职工,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减少了。 四、2017年总预算支出为1275.93万元,同2016年预算收入1546.96万元相比减少了271.03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了12名职工,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 1235.93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 911.12 万元,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4.5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31 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慰问费、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探亲费。 (二)项目支出 40 万元,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修缮)、大型会议、专项业务五大类。 1、基本建设 0 万元。 2、设备购置 0 万元。 3、维修(修缮) 0 万元。 4、大型会议 0 万元。 5、专项业务 4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和2016年4.5万元相比减少了2万元,减少原因:例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归口区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管理,各单位未核定。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2.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区实行政府购买车辆运输服务来保证部门用车需求,经费归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未核定。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184.5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2、政府采购没有安排经费。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余结转: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 结转下年: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10.“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