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 (AQI)为64, (II级) 良 ,首要污染物为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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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公开目录是为了方便群众查询办事,规范政府信息服务,按照严格依法、真实有效、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科学的编制方式,将政府信息集中管理和发布的政务信息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保存,谁公开”的权限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及各部门免费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区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财政预、决算报告;

6.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

7.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8.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9.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措施;

11.公务员选拔录用以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重要人事任免;

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站(http://www.jndcxj.com)、白碱滩零距离微信等形式予以公布。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克拉玛依市政府公众网上下载电子版。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白碱滩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白碱滩区中兴路112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099069237996918211,传真号码09906923799

    (二)申请方式   

白碱滩区政府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的申请原则上应当采取现场出面形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申请。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等,受理申请的部门会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信息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申请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权获得相关资料、档案的复印件。本机关提供信息会收取实际发生的打印、复制、邮寄、递送资料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由克拉玛依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提出申请。

(六)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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