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光)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白碱滩大队采取四项举措迅速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统一发动部署
《办法》首次明确了省、市县、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责任,强化了责任考评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办法》下发后,大队立即制定宣贯方案,推动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将《办法》宣贯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贯工作,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大队主官立即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提请政府下发白碱滩区宣贯方案,组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150余人开展宣贯培训会。
认真组织公安系统内部学习
《办法》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了责任考评、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大队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重点工作,将组织全体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户政、派出所民警分批次、分步骤开展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指导要求、较大和一般亡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等内容,确保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并能熟练应用《办法》指导推动工作。
严密组织宣贯培训工作
大队分批组织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解读《办法》主要内容,知晓自身职责和承担的责任后果,充分利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约谈会开展宣贯。2月24日上午,大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约谈会,各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共150余人参加,重点对《办法》出台的背景、提出的新要求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面拓宽社会面宣传渠道
大队将宣贯《办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通过白碱滩区政府网站、大队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办法》全文,并对《办法》中提出的新内容、新要求进行宣传。大队还将利用公交站台led屏、各大楼宇广告、社区宣传栏、官方微信的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宣贯声势,扩大影响。
(稿件审核人: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