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6号 关于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修复和补缺的建议
提建议人:刘国栋
内容:部分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因年久失修或者人为破坏,已经破烂不堪,影响了居民的使用。
建议:区政府加大对小区内健身器材维护、管理的力度。
白碱滩区文体旅游局
刘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修复和补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刘国栋代表对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的关注,收到提案后,我部门积极与住建部门进行了沟通,确定了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小区内健身器材修复因由小区物业公司来负责解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都会为新建的小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白碱滩区住宅小区一部分健身器材由自治区体育局赠送安装,一部分健身器材由小区开发商安装。对于公共设施,日常维护是必需的,但是市民的爱护也相当重要。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马一元
联系电话:698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