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建区前,克拉玛依市白碱滩设办事处。1982年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批准克拉玛依市由县级市为设区的市(地级),下设克拉玛依、白碱滩、独山子、乌尔禾4个区。1982年7月24日,白碱滩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白碱滩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长、副区长,宣告白碱滩区成立。中共白碱滩区委员会同中共钻井处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4年9月28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克拉玛依市仍为直辖县级市,白碱滩区被撤销,仍恢复设办事处。1990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克拉玛依市为设区的地级市。1991年8月12~15日,白碱滩区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长、副区长。成立白碱滩区法院和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选举产生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恢复成立白碱滩区。白碱滩区下辖白碱滩镇、三平镇两个自然镇。2015年5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和白碱滩区合并运行一体化管理。2017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白碱滩区)更名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2017年3月,金龙镇移交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碱滩区)管理,管理范围为:金石街以东,217国道以南,金龙大道以西,奎北铁路以北,面积约34平方千米。2017年,区辖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三个办事处,20个社区居委会,5个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