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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白碱滩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7-09-18 16:50     (点击: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及克拉玛依市《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7〕67号)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以政务公开促稳定

  1. 宣传树立总目标意识。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参加全国“两会”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督促“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各类驻村工作队,抓好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推进扶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等各项工作。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所思所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惠民举措,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辖区各单位负责落实)

  2. 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辖区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 加强预期引导。

  (1)有力引导预期,做好产业、财政、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主动回应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区经促局、民政和社保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及时发布全区经济运行重要指标数据,并对经济发展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结构变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等情况进行分析和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区经促局牵头落实)

  (3)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区审计部门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继续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2.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区经促局、财政局、民政和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布工作(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定期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区民政和社保局牵头落实)。

  3.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区经促局牵头落实)。做好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公开(区住建局牵头落实)。推进全区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暖心、兴边、安全等八大惠民工程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区民政和社保局、教育局、卫计委、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区经促局、财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深化改革

  1. 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落实《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克政办发〔2016〕86号),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区委组织部)。集中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区经促局、民政和社保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区网信办负责落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每月发布牛羊肉等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区农林水牧局、经促局分别牵头落实)

  3.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综合信息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做好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经促局牵头落实)

  2.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区经促局牵头落实)。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公开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3.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区经促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区民政和社保局分别牵头落实)

  2.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区安监环保局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区农林水牧局、安监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 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区教育局牵头落实)。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及免费体检落实情况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卫计委牵头落实)。

  4.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抽检信息、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产品召回信息、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继续做好预售、现售项目信息公示。做好房地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区住建局牵头落实)。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2.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监环保局牵头落实)

  七、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2017年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牵头落实)

  2.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各部门牵头落实)

  3.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网信办牵头落实)

  4.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牵头落实)

  八、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专人严落实的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2. 强化措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并于2017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将政务公开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

3. 强化考核监督。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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