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 (AQI)为64, (II级) 良 ,首要污染物为PM10。

中文版 WAP版
 
 网站首页  走进高新区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府采购  领导之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新区(白碱滩区)政府督查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08-07 10:50     (点击: )

区(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关于加强高新区(白碱滩区)政府督查工作的办法(试行)》已经区八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

 

 

关于加强高新区(白碱滩区)政府督查

工作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努力实现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412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办法》(新政办发[2015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重要意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查是手段,落实是目的。督查是顺利实现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坚持实干当头、实干为先,真正把督查贯穿于促落实整体工作和每个环节,做到谋划要实、推动要实、总结要实、宣传要实,在督查中促落实。

各部门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坚持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以“唯干能成、事不过夜、雷厉风行”的精神,提升思想理念,提速工作节奏,提振精神状态,统筹抓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督查落实工作,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主要任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

(一)区委、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政府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工作程序  

(一)督查立项。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选准督查方向,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呈报领导同志审批后,及时拟定督查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立项,按照“可分解、可量化、可督查”原则,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及办理要求,下发《督查通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

(二)开展督查。区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任务的时限要求,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对全年性工作,分阶段督查;对紧急事项,跟踪督查。督查工作采用书面督查、会议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符合工作需要的其他方式。同时,建立督查台帐,及时将督查工作进展情况记入台账。

(三)综合报告。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督查事项,按期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不能按期办结上报办理情况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办理情况报告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在此基础上,区政府督查室要整理和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包括督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督查建议等内容;督查报告审定后,呈报领导同志批示。对经领导同志审定的督查报告,要向承办单位通报,并传达领导同志批示精神。

(四)整改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通报督查情况的同时,应根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对承办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应进行核查,并向领导同志报告。结合督查和整改工作情况,可向承办单位进一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和任务完成,并要求承办单位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确保督查事项真正落到落实。对需要继续进行整改落实的事项,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要求。

(五)立卷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政府督查室应梳理汇总与督查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保存移交。

四、督查工作职责

(一)督查室职责。负责搜集、核实相关单位的倒排工作节点计划,研究制定任务的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并反馈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信息录入。研究分析应急指挥中心收集汇总的进展情况信息,重点督查进展滞后的工作。对重点工作下发督办通知,进行跟踪督办。组织专题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督查工作任务进行明查暗访,核实相关负责人反馈的信息,对错报、漏报、迟报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承办对象职责。负责倒排督查工作节点计划,明确工作时序、完成标准、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进展情况。督办任务推进存在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要说明问题来源、问题原因、解决建议,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区领导汇报;对问题反馈不及时的,由所在督查任务节点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工作节点的,要将书面材料报送督查室,组织会议研究后确定。协助配合督查室、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不得设置障碍、敷衍推诿。

 (三)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按照督查室制定的督促检查工作计划,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收集汇总督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督查室,支持督查室完成督查工作。对不按时间、不按要求、不安规范进行报送的负责人进行督促催办,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建立管理台账,进行分类管理。配合督查室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五、督查工作制度

(一)限期报告制度。对已立项督查的政府决策部署,督查室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对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对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一般在每年415日、715日、1015日、1231日前报告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及时说明原因。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一般在交办后3个月内提交处理意见报告或答复代表、委员,并在当年任务办理完成后的20日内报告办理情况。  

(二)调查复核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重要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室要根据部门办理情况,视情开展明察、暗访、“回头看”、“再督查”,有选择性的进行实地抽查复核,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真实、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三)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情况进行通报,重要情况向领导作出专报。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注重督促检查工作结果在绩效考评中的运用,增强督查通报执行效果。

(四)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凡要求落实的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贯彻落实不重视、打折扣、弄虚作假、不作为的部门和领导干部,通过实名通报、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追究责任。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五)督查调研制度。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和区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联合调研、及时跟进等方式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关闭窗口

2013-2018? 开办单位 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白碱滩区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高新区、白碱滩区政府办公室 地址:高新区、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112号

承办单位:高新区、白碱滩区委网信办  网站联系电话:17797904276 新ICP备13002054号

新公 网安备 650203020000051号   网站标识码:6502040001

 

   
您是第 访问本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