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目的: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和利用外资,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全国各地各级政府无不重视招商引资,各级各类开发区更是视招商引资为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探索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方法,千方百计地开辟和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努力提高利用境内外资金的质量和水平。
出台《高新区(白碱滩区)“以商招商”奖励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招商工作效率、加大招商力度、延伸产业链、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全社会成员参加到招商引资活动中来,同时对招商形式不做固定要求,可以是社会协会、组织,也可以是企业及自然人。
《奖励办法》出台后,为招商工作拓宽了形式选择,形成了委托招商及主动招商的工作形式,为招商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及活力。
政策背景依据:
1、《高新区(白碱滩区)鼓励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办法》(暂行)
2、《克拉玛依市鼓励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3、《克拉玛依市“以商招商”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