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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疾控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09-06 17:41     (点击: )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一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能:

一、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做好统计、报告和预防控制对策的制定工作;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为救灾防病和解决突发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四、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并检查指导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五、对区域内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评价和考核;

六、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七、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八、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控制以及内部审核工作;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疾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人, 实际在册职工10人,卫生监督所核定行政编制10人,实际在册职工6人, 爱卫办(健康教育所)核定事业编制3人,实际在册职工1人,本年疾控中心招录事业编工作人员1名,爱卫办因人员编制变动,减少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强抓绩效 圆满完成各项区级重点工作

1.全面开展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

2.圆满完成免疫规划工作。

3.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质量。

4.开展2016年健康巡讲工作。

5.白碱滩区卫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6.开展城市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

7.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管理工作。

8.完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1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5.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8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15.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2.49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8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紧张,压缩专项资金投入;退休工作人员经费支出转入社保统筹及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减少一切不必要开支。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00万元,占93.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48万元,占6.06%。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1万元,占57.02%;项目支出246.08万元,占42.9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69.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紧张,压缩专项资金投入;退休工作人员经费支出转入社保统筹及办公经费等基本公用经费压缩。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4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紧张,2016年减少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及其他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万元,占5.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9.27万元,占94.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减少一切不必要开支。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54.8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6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占8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占1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 疫苗运输车辆油料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工作餐费用。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增长51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下降37.42%。具体原因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减少,疫苗运输车运行维护费用由原来专项经费支出,改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支出24.78万元,其中:办公费0.89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差旅费4.83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0.14万元,专用材料费7.48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2.7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数合计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4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五)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度白碱滩区部门决算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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