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2003年2月28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函》(克机编办函【2003】13号),明确了白碱滩区人民政府设立机关事务局,2008年1月24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白碱滩区机关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39号)文件,规定白碱滩区机关事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下设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机关车队、区物业管理中心三个隶属事业单位,规格为副科级。
主要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财政预算对本单位的行政经费和日常预算执行实施管理。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规定,负责对机关公共场所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做好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管理、调剂配备等,确保国有资产完好不流失。
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害,掌握国有资产动态,合理配置机关各部门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及时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上报和反馈信息。
6、严格合同的签订、管理、执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人共同做好招标货物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货物进行及时更换整改,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7、对产权归属政府机关所有的行政用房及地产行使统一管理职责。
8、负责管理和发放职工交通补助及暖气费报销等福利。
9、做好会务和政务接待、重大活动后勤保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0、负责政府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管理和维修、保障办公楼及管辖范围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环境秩序管理。
11、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区机关安全保卫日常检查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
12、负责实施区机关各种机动设备的购置;负责机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13、合理调配车辆,严格管理车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
14、严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友好热情,朴实节约原则做好区内各项迎检接待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白碱滩区机关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克机编发【2008】39号)文件,白碱滩区机关事务局编制总数为5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现有编制内工作人员43人。其中,机关事务局核定事业编制7名,目前在编人数4人,其中科级领导1人。区政府采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目前在编3人。机关公务车队核定事业编制36名(含工勤岗28名),在编21人。物业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 (含工勤岗5名),目前在编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做好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完成政府采购年度工作任务,努力向社会购买服务,不断完善购买服务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监管作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和物业服务等,实施了购买物业服务1100万;购买公安协警、巡警等服务力量费用3401.88万;政府采购专项费用支出178.4万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23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35.5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235.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35.58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增加安保力量投入。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3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5.58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8235.5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增加安保力量投入。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机关养老金,增加安保力量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30万元,占 3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2万元,占 0.53%;公共安全支出3403.88万元,占;教育支出1100万元,占41.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1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19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34.97万元,支出决算为823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3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相关单位人员。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10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 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宜。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303.02万元。其中办公费2.18万元,水费4.20万元,电费51.88万元,邮电费4.92万元,取暖费161.66万元,物业管理费583.79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维修费70.40万元,租赁费138.10万元,专用材料费281.58万元,劳务费916.77万元,委托业务费48.89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178.40万元。其中货物实际采购金额为113.72万元,工程实际采购金额为0.00万元,服务实际采购金额为64.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五)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