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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09-06 17:43     (点击: )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白碱滩区卫生局成立于2003年,为白碱滩区级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机构1个。

部门职能如下:

(一)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区卫生改革发展的目标规划,制订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五)负责全区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规划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区免疫规划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承担卫生、食品药品应急和紧急救护职责。

(九)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十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五)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六)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七)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人员构成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机编发〔2012〕130号)文件规定,白碱滩区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2016年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名,其中正科级人员4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1、扎实开展全民健康体检,规范健康档案管理。我区于10月6日全面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共完成体检人数38059人,覆盖率100%。充分利用体检数据,进一步规范完善辖区常住人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切实有效的分类管理。累计管理60岁以上老年人7628人,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42247份,建档率达96.883%。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推进。积极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22例,报告发病率230.32/10万,较去年下降28.13%。圆满完成两轮0-4岁儿童“脊灰”补充免疫及麻疹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共接种4329人,评估接种率达100%。在辖区11所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疫苗补充接种率95%以上。为中学学生、60岁以上老人及3-7岁儿童接种免费流感疫苗共5000余剂次。今年9月针具交换工作正式运行,切实有效预防艾滋病病毒在吸毒者中的传播。

3、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对辖区内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及时督导检查,辖区产妇数377人,其中产妇早检率76.4%,产检率100%,产后访视率89.9%,高危产妇管理率100%。

4、卫生监督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16户次,消毒采样741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新办卫生许可证27个。对辖区12家医疗机构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各类专项行动3次,取缔非法行医窝点2处。立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2起,罚没款2.74万元。

(二)深化社区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

1、强化基础医疗服务质量。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年完成门诊就诊139279人次,处方231191张,中医药服务发展势头良好,中医就诊9227人次,康复理疗6180人次。抗生素和静脉点滴处方比例均未超标,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全年未发生一起医疗安全事故。

2、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将第一、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计免、检验整合,成立社区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临检中心,实现有限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引进门诊接种现场“全流程管理”为理念的接种服务管理模式,在一中心建成西北地区首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对受种人员的全流程有序管理和引导。

3、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依托白碱滩区为老服务中心现有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建成老年医养专户病区,于11月16日正式运营,8名医护人员、12名生活护理员已持证上岗,入住失能和半失能老人38人。为老年人提供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4、深化合作帮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深化与市级医院的合作帮扶机制,建立良好的转诊合作关系。一是以区域HIS系统、远程医疗系统软件、区域心电系统为重点,实现市级医院与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有机联动。二是以专家坐诊、处方点评、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人才交流和带教帮扶。三是基本实现转诊功能。医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对上转的住院病人实行优先安排住院、就诊、检查等服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13.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2.4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13.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2.5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减少一切不必要开支。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7万元,占32.83%;项目支出344.28万元,占67.1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13.0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办公经费等基本公用经费压缩。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在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应该直接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支出,所以此专项往年结余资金及本年到位资金全部下拨基层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0万元,占6.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34万元,占9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本级财政预算压缩,年中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增加。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33%,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33%。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工作餐费用。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来宾2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下降77.81%。具体原因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

3.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9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取暖费5.88万元,差旅费3.10万元,维修(护)费0.41万元,公务接待0.65万元,专用材料费0.47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96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采购计划295万元,实际采购269.71万元,其中货物262.86万元,购买办公设备购置1.49万元;服务6.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度白碱滩区部门决算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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