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 (AQI)为64, (II级) 良 ,首要污染物为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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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09-06 18:51     (点击: )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职能转变和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白碱滩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克党办发〔2016〕6号),设立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园区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挂交通运输局牌子。园区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合署办公。区住房和建设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计划经营办公室、档案管理办公室、市政管理办公室、房产管理办公室,客运管理办公室、环卫局、建筑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含党组书记1名)。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有关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系统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城市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负责对辖区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四)配合区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内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城市建设固定资产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委托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选址定点工作。

(六)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城市建设固定资产项目招标、经济合同、工程预结算、工程档案的工作。

(七)负责园区、区属固定资产项目的改造、大修、日常维修、应急抢修的工作。

(八)综合管理城区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九)负责园区、区属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工作。

(十)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按期向市城建档案馆及区档案局移交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

(十一)负责全区建筑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建筑节能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十二)负责区属财政投资的住房管理工作;配合市房产局对辖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和预销售许可管理等工作;参与廉租住房入住条件前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廉租房维护维修工作。

(十三)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道路运输行业的组织领导和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汽车)行业的行政执法、经营许可、年度检审、线路规划、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监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档案录入及管理、岗前及在岗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五)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建设、廉政纠风和服务质量监管工作。

(十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七)做好本局信访工作,接受群众来访及投诉。

(十八)负责对辖区市容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十九)承办上级部门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碱滩区市容环卫局、白碱滩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白碱滩区客运管理办公室为区住建局下属的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单位。白碱滩区房产交易管理站为区住建局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上述单位构成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园区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含党组书记)。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名(含市容环卫局5名、客运管理办公室5名和安全质量监督站6名),事业编制3名。2016年实有在职人员28人,劳务派遣3人(其中环卫局2人,项目办1人),安全质量监督站外聘工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方面。一是,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市建设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白碱滩区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全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一般安全事故0.7%事故控制指标。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制定项目安全隐患台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对施工工地检查频次,定期组织专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安全巡视员在节假日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松懈的时候进行突击检查。

2、市政管理方面,一、研究制订了《白碱滩区市政、公建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7月完成市政、公建管理施工单位招标;二、招标确定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协助我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并制订《白碱滩区燃气管理手册》和《白碱滩区燃气专项应急预案》,在去年联合检查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联动范围,提高联动查处效率。积极与市建设局行办、燃气公司建立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城镇燃气行业监管水平。

3、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加强客运管理法规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监督管理能力,每月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综合素质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城区公交站点的巡查工作,加大对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出租车外包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4、住房建设管理方面。一是继续做好康宁家园剩余房源、五亭小区、翠竹园小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和申购审核工作;二是做好廉租房配租和住房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三是做好二手房交易和变更业务管理工作,保证办证时限;四是做好区属住宅物业企业管理工作;五是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完工项目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工作;六是做好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市容环卫管理方面。一是市容监察工作人员继续坚持日常(每天)巡查,对城区内“三横八纵”主要道路、卫生死角进行日常检查。重点做好风雨过后白色垃圾、积水清理工作。二是继续安排鑫塔物业、三为物业公司突击队做好大规模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三是专项服务办公室积极与区执法局联合,将从建筑施工环境、建筑垃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做好大风、冬季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救援工作。

6、档案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同时做好竣工项目档案移交督促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档案移交工作的考核力度。

 7、项目管理方面,做好区属财政投资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继续做好PPP项目的推进,积极做好区属建设项目的前期。监督管理建业一路新建工程、通荷路新建工程、艺术展览馆顺利施工,完善建业二路道路工程、望亭路新建道路工程(一期)等项目的方案评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78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4.4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86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78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85.06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7万元。

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9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道路改造及公租房改造项目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8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5万元,占13.17%;项目支出2,418.31万元,占86.8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785.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道路改造及公租房改造项目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5.7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88.18万元,主要原因是:道路改造及公租房改造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4万元,占2.09%;城乡社区支出2,594.76万元,占93.17%;交通运输支出127.07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4.99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1.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本年度工程管理中严格压缩成本,节约开支。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具体原因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3.公务接待费增长(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6.08万元,其中:办公费2.03万元,水费1.22万元,电费6.87万元,邮电费4.69万元,差旅费7.89万元,培训费1.23万元,专用材料费0.82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2.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实际采购金额3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4万元,工程采购0.00万元,服务采购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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