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新区(白碱滩区)群众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现面向全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高新区(白碱滩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电话(传真):0990-6919892,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
高新区(白碱滩区)群众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反恐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白碱滩区)行政区域内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的奖励。
奖励标准
第一条 举报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并启动计划,实施袭击、劫持暗杀、投毒、爆炸、破坏重要基础设施等涉暴恐犯罪的行动性情报信息线索的,给予20万元—500万元奖励。
第二条 对举报与暴恐有关的涉及社会稳定、治安状况、安全生产、宗教领域、社情民意、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等苗头性、预警性线索及异常情况的,给予1万元—5万元奖励。
第三条 为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暴恐音视频网络(包括手机、QQ、微信、移动存储介质)传播活动提供线索,举报宗教极端思想人员的动态信息(如:地下讲经点、非法念“尼卡”结婚、重点人员未告知非法出境等信息);为查处非法宗教宣传品制作、传播、销售点提供线索;为查处制爆窝点和习武窝点的提供线索的;为查处非法教学经班(点)提供线索的;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八类重(特)大刑事犯罪;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
第四条 提供个人私有、持有、存储涉恐涉爆、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品、音视频等信息线索的;为查处制作、贩卖销售非法宗教服饰提供线索的;举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受到市、区两级党政领导批示性表扬的工作动态信息,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第五条 提供有私制、私藏、贩卖、非法购买和持有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线索的;提供经常发表破坏民族团结、煽动仇视、挑起民族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人员信息线索的;提供党员干部、教师、未成年人等参与宗教活动线索的;提供邪教活动线索的,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第六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穿戴“吉里巴甫服”、“里切克”、“星月服”、蒙面纱、青年人蓄留大胡须的;提供其它影响社会稳定情报信息,被采用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举报奖励程序
群众发现涉暴恐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拨打举报电话0990-6826417, 6919113;
(三)向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举报;
(四)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对属于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涉暴恐犯罪情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平安专项奖励评审委员会报请上级政府奖励;对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涉暴恐犯罪情报,由公安机关在查证属实后,报平安专项奖励评审委员会, 并于10日内提出奖励或不奖励意见;对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报,由区维稳办查证属实后,于10日内提出奖励或不奖励意见。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高新区(白碱滩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